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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险退费为领导买保险

  用保险退费为领导买保险

  【背景材料】

  2002年7月,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对AH省某财产保险分公司(下称AH分公司)2001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分公司存在大量的保费优惠退费事项。
  按照《保险法》及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制度规定,保险费率浮动幅度需报保监会批准,而安全奖励按规定也只能在续保时减收保险费,擅自开展优惠和退费是一种违规行为。然而,该分公司却以市场竞争为由,在旧保单未到期前,抢先和被保险单位签订新的保险合同,并向投保单位全额收取保费,在新保单生效后将减收部分的保费退还给投保单位。该分公司的退费情况非常普遍,有的费率优惠额度高达40%,其中不少优惠是通过退费方式实现的。针对保险市场恶性竞争屡禁不止的情况,检查组对退费情况进行了延伸检查。经延伸检查AH省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H粮食公司),发现AH粮食公司将AH分公司的退费资金全部转入“小金库”中,并从中为公司领导人及少数职工购买应由个人承担的商业保险。

  【违纪事实】

  一、违纪过程及事实
  1998年底,AH粮食公司在与AH分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协议时,向AH分公司提出保费返还问题,并得到口头同意。然后,该粮食公司依据保险单上没有注明费率优惠幅度及优惠额度的保险费支付全额保险费。AH分公司收到保费后,按事先约定的比例退还给AH粮食公司12.36万元。粮食公司将退费资金,直接存入该粮食公司原副总经理董SF私自以公司名义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单位存款账户,并于2000年4月从中支取12.3万元为董SF等8人购买平准给付型团体养老保险(退休后一次性给付)1230份,其中董SF1人购得1000份,折款10万元。
  2001年2月,采取同样的办法,AH粮食公司将AH分公司退还的保险费优惠12.08万元入该账户,并于同月将其12.2万元支取购买5人平准给付型团体累积养老保险1220份,其中,为该粮食公司总经理购买1000份折款10万元,为董SF购买70份折款0.7万元。
  二、违纪手段
  1、以口头约定保险费还返比例。该粮食公司在与AH分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董SF与财险公司业务员口头约定,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费后按实收保费金额的40%优惠返还给粮食公司的账户(董SF指定账户)。此后,粮食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2年累计支付财产保险费61.1万元。AH分公司也按约定分次按40%比例向粮食公司返还保险费,并转入粮食公司董SF指定的账户。
  2、粮食公司将保费优惠款全额转入“小金库”中。在保险公司返还保费之前,董SF骗取单位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当地一金融机构以公司名义开设存款账户。在支付保险费后,董SF又私自委托AH分公司业务员将保费返还金额直接转入该银行账户。此后,转入该账户中的保费优惠款在董SF的支配下,分2次购买个人商业保险。

  【检查思路与方法】

  一、检查思路
  检查组发现AH分公司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按40%费率优惠退付粮食公司12.1万元保险费。在对其真实性核查中,这笔经济业务在AH粮食公司法定账簿竟然没有反映。检查人员顿生疑虑,是AH分公司自己制造的一笔虚假退费,还是另有隐情?面对粮食公司财务人员支支吾吾、模棱两可的态度,检查人员对财务部经理进行了正式询问。询问结束,面对要签字的询问记录单,财务经理说,具体情况还要问问董SF。根据掌握的线索,不断追问,董SF不得不道出一些实情。将2001年2月5日退付的保费优惠12.1万元,存入了以该公司名义在JS银行HF支行私设的账户。2001年2月13日用该资金向某人寿保险公司HF分公司购买团体累积型养老保险1220份,合计12.2万元。
  12.1万元的问题已水落石出,但另一问题又百思不解,多支出1千元的差额是怎么回事?8天时间能产生这些利息吗?检查组开出《银行账户查询通知书》,对该粮食公司在JS银行HF支行开设的账户进行查询。在银行的积极配合下,查出该账户早在1999年11月份就已开设,账户资金的来源均是保险公司退付的保险费。粮食公司账外“小金库”的问题的得以彻底查清。
  二、检查方法
  本案例检查方法并不复杂,主要是通过询问、分析和核查3个关键环节。检查人员发现粮食公司2001年的1笔保险退费未在单位法定会计账薄中反映,询问相关人员,核实用于购买了个人商业保险,但对其支大于收的1000元差额,粮食公司相关人员难圆其说,检查人员未能从其提供的资料中找出正确的答案,采用查询账户的方法对银行账户资金收支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发现了又一笔保险退费和全部收支情况。

  【处理结果】

  对AH粮食公司利用保险公司的违规退费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
  1、按财政部《关于清查“小金库”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责成AH分公司对违规退返的保费进行追回,并按《会计法》的规定进行核算。
  2、按照《关于严肃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违纪人员责任的通知》的规定,对AH粮食公司将保费优惠款存入账外“小金库”为公司领导及部分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发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议书》,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核实处理。

  【违纪动机与原因】

  AH粮食公司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是私欲膨胀、以权谋私的结果。“小金库”设立3年来,只有8人参与分配,一般很少有知情者举报。我不说,你不知。正是这种侥幸心理,使其合谋违规,谋取个人利益。

  【教训与启示】

  从会计上讲,“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小金库”已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必须予以坚决清理和制止。
  一、必须整顿保险经营企业的各种不法短期经营行为
  从目前保险市场的状况看,绝大多数保险企业在争夺市场份额上大打价格战,以大幅度的优惠和退费吸引投保单位,对投保单位的化公为私的行为推波助澜、牵线搭桥,甚至为投保单位的有关人员出谋划策,导致部分地区保险市场混乱无序。这种方式虽然在短期内对业务拓展、效益实现起到刺激作用,但与此同时,保险企业赔付风险却在不断增加,无序状态的优惠和退费成了权钱交易的市场、滋生腐败的温床。依靠优惠和退费发展壮大的保险行业,必然是高风险、低收益,必然会走上一条畸形发育的道路。而混乱无序的价格战的最终受益者可能就是隐藏在部分投保单位的违法违纪人员。因此,约束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遵循发展规则,重视长期风险,既是保险行业的当务之急,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
  二、必须斩断国有企业利用投保谋取私利的罪恶之手
  目前,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导致被保险人,特别是拥有国有资产管理权的被保险人,将投不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看成是为其谋取私利捞取好的一种工具,要么给予回扣,要么安排子女、亲朋好友就业、提干,保险市场竞争进一步恶化。从经济角度考虑,对大量的违规退费,保险公司也并非所愿,尤其对是现金退费问题,保险公司要承担巨大的风险,不仅要为此减少保费收入,还要负担33%的所得税和承担有关部门的严厉惩罚。但在保险市场尚不完善健全的情况下,由于被保险人特别是一些法纪观念淡簿者,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应该投保的资产百般要价,迫使保险企业为拉住客户,不得已在承担保险责任的同时,还给予投保人各种各样的好处承诺,结果是进一步加剧了保险市场的混乱无序和恶性竞争,最终损害的仍是国家利益。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必须拓宽思路,向纵深发展
  财政部门连续几年组织大规模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了大批的违规事项和违纪人员,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严肃处理了违法违规责任人,初步扭转了假账泛滥的局面,收到了“杀一儆百”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但许多违规事项由于没有突破单纯检查企业财务事项的旧模式,使监督检查的局限性日益凸现,如医药行业的回扣问题、保险行业的退费问题等,仅停留在检查财务事项本身的合规性上。在2002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监督检查机构针对过去思路拓展不够,检查延伸不够,重点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跳出财务检查的框框,突破思维上的定势,关注企业的经营行为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内查和外延有机的结合起来,抓住重点,深入追踪,挖掘深层次问题,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反腐败的高度,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综合效益。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有所突破,必须由过去单一目标向多元化目标转换,要逐步凸现财政监督的综合效应和管理特色。不能老是停留在检查事和处理人的层面上,要和整顿、规范财经秩序有机结合,要和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要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要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有机结合,要和市场化、国际化进程有机结合,从而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层次和水平。要逐步从监督检查中不断总结,汲取经验,对会计改革和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分析、研究,努力上升到从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同时积极研究,建立全方位的会计监督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和探索会计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加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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